第百四十四章 鱼香肉丝吃过没(万更)-《打造一品盛世田园》


    第(2/3)页

    

    堂的圆桌在纸上改进新的产品,而闵叔挂着一副老花镜,站在柜台前向秦墨汇报着。

    秦墨点头。

    恰好这时候,已经过了生意好的时候,店内已无顾客,而闵叔在这个时候回报,时机上也没啥。

    现在红妆有两家店,那么消费群体就会被分流,而只在这么一个小小的临水县,消费群体就这么多,饶是如此,还能有这个样子,跟以前只有一家店时收入相当,也已经很不错了。

    “东家,你看看上个月的账。!”

    闵叔便将账本躬着身递过来。

    “其实老先生的账秦墨是放心的。!”秦墨也就着账本粗略翻看了一下,一面说道,倒不是谦词,对这老先生她是真放心的,做事儿严谨认真,而在这个朝代,只是很奇怪,外人不懂,而近身的人一眼就能瞧出秦墨对字的怪异,能看懂,但不能写。

    “嗯——!”秦墨便翻这账本满意的点头“上个月还是不错的。!”

    这家店再加上城西那家店,一个的纯利润足足有百八十两,再这样下去,临水县的第一富翁都非她莫属了。

    当初,那‘丽人堂’栽了那么大一个跟头,却帮秦墨把生意变的比过去更好…

    芦荟胶。芦荟胶。秦墨想着,心里头便难免有些得意。

    这些人就算专门派奸细来她内部,知道她店里卖的东西就是从芦荟中提取的又咋样,用着还不是一样要出事儿,而且,这出事儿的时间只是早晚,知道了也用不了,因为,知道这芦荟汁却不知道它內瓤里的那层大黄素,芦荟汁是无毒的,这大黄素是有毒的,所以,芦荟一定具有它一定的过敏性,而秦墨每次在研发室里摘用里面的内汁时都相当小心。

    宁愿去多,不敢贪图那点,而且每次都经水冲洗,反复冲洗,就怕有大黄素的在里残留。

    这些人,根本不懂这里面的理,只盲目的跟从,以为依葫芦画瓢,自己就能成功抢走别人的生意。

    但是却不知,秦墨在生意好时心里早就对外有了防范,这一切,只是中了自己的计中计而已。

    让这些人知道了这东西是芦荟做的也好,知道了就明白这个教训是为了告诉他们就算知道秦墨店里的东西就是用这最不值钱的芦荟做的拿在他们手里也一样无用,甚至只能变成伤人的利器而已,如此,便没有人再会这样做了。

    所以,从那之后,秦墨敏锐的感觉到自己在这个商业领域是站住脚跟了。

    所以,现在经营了两家红妆,这生意都是稳稳的,没有人来闹事儿,也没有店家上门挑衅。

    在这临水县,这些同行业的商家已经默认了自己的地盘。

    只是,对秦墨来说,手中只有这两家美容店的收入是完全不够的。

    那酒楼,还没给自己回信。

    但是秦墨还是有把握,这年过了已经两三个月,这段时间,农村青黄不接,城里人的物质一样相对匮乏

    那酒楼,那百味楼又是一个主要买大菜的酒楼,对普通百姓来说,能每天吃饱一碗白米饭一盘素菜就已经很不错了,能舍得花个几十钱,百钱的去吃一盘大菜?!

    这酒楼和秦墨开的这护肤品店消费对象是完全不同,他这酒楼是服务普通大众,商旅,官差或者平头百姓,大多都是商旅,平民大众,而秦墨店里,服务对象大多都是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妾或者丫头,这群人的收入固定,不愁吃穿,都是地主家底,就算个体那也是有闲钱的门户,所以,秦墨的生意,受时节影响不大。

    而这酒楼,就大不一样了,这时候,就是最艰难的时候。

    却不知道那郝老板,人还是个倔强的…

    明知道秦墨是为了拉他一把,给他指条明路,却始终舍不得放弃那自己曾经付出的心血。

    秦墨也理解,所以,只是赌这运气,慢慢的等着。

    终于,到了那三月底,临水县又春旱了一场。

    天气回暖,吃过午饭的秦墨,那懒洋洋的劲,坐在那红色的梨木躺椅上,竟然春困的要睡着。

    趴在那椅子扶手上手撑着脑袋打了几趟瞌睡。

    嘴边都差点要滴出哈喇子了。

    而这午饭刚过,店也也不是有生意的时候,所以,那气氛出奇的静。

    念儿口中吃着一颗麦芽糖,大步才走向桌边,然后随性的抓了一把旁边盒子里香料,扔在旁边的鱼嘴里。

    她偷吃着糖,走路都做着小动作,以为秦墨睡着了没看她,其实秦墨早就眯着眼在打盹,看见她了。

    看见这傻妮子,心里倒不气,正说睁眼要故意调侃调侃她一下,突然视线里余光一闪,是外面来了个穿着灰白色布衣,带着伙计布帽子的小厮,腰间缠着一条布带子,埋头站在门口,缩头缩脑的朝里面张望。

    看见闵叔,便问

    “我来找秦老板。!”

    “秦老板”这闵叔先听这三个字是一愣,随后反应过来。秦老板,不就是秦墨么…

    闵叔先略伸了头,隔着外店和内堂的帘子,眼意识秦墨。

    而秦墨早就已经看见那人,便凝了神从那躺椅里坐起来,将之前搭在腿上的一个红色的褥缎子拿开。

    那小厮就顺着那闵叔的示意徒手走到这内堂来。

    帘子一揭开,才看见面前的秦墨。

    若不是有门前掌柜的亲自点头示意,这小厮便睁大

    

    小厮便睁大眼怎么都不肯相信,这近日在临水县大肆出名的红妆脂粉店,也据说是现临水县生意最好收入最多的店,可是被称谓老板的,竟然只是前面这个—看的出来其实就十来岁还乳臭未干的身体矮小的丫头。

    “您。请问您。是秦老板么。是我们掌柜叫找的秦老板么。!”

    那小厮站在秦墨面前,那说话怎么说舌头都要打结。

    秦墨便在他面前站定了,面无表情,只回答了一个“是——!”字。

    这少年无措的挠挠头,左右看看,最后又才对准秦墨半俯身回口道。

    “我是百味楼厨子下面的伙计,是我老板叫我来这东大街的红妆店里跑一趟,说是找秦老板有事商议,他说具体什么事项,秦老板过去一叙话便知——!”

    秦墨便站在那里,淡淡的表情,一手负后。只淡淡的语气回应。

    “哦。好的我知道了,你稍待片刻,我进里再收拾下,随即跟你走。!”

    小厮便作揖。

    秦墨便不卑不亢的转身稳步稳步朝后院走。

    真奇怪,这留在原地的小厮总一个劲的挠头,又眯眼眺看秦墨背影。

    就这么一个孩子,却又总觉得她身上挺有那种不可让人小觑的气势的。

    这女孩,气场还真大。

    秦墨出来,头发微微的梳妆了一番,梳了姑娘家最平常的垂鬟分肖髻,头顶盘一股胎发,耳后不少小辫,鹅蛋脸,下巴微尖,眉浓眼大,鼻尖,那样貌虽说不上柔美,但是那炯亮的目光,里面带着冷然,洞察,仿佛一探便能知人间一切,那股生动只看一眼便叫人忘不了。

    眉浓,但是脸型的线条却柔美,杏眼,嘴巴却小巧,虽然说不上柔美,但是绝对是算得上很漂亮,也入眼,浑身给人一种特别的气质。

    而今日出场的秦墨,里面穿了浅粉色绣边的绸缎子立领长衣,下着石榴红散花素罗裙,脚底是一双平的绯红色的绣花鞋,因为春日,怕下午来了回冷,外面又罩粉红窄袖半身绸面袖口绣梅花半褙,身上的装扮,虽然都是大红,但是这色却层层递进,并不给人杂乱碍眼之感。

    反而看起来整齐庄重,相得益彰。

    秦墨便叫那店内的那打杂的叫了马车来。

    随后,马车到了,秦墨便和那伙计一起上了马车。

    怪不得,这百味楼她说怎么这小厮却不认识,原来是一直是在厨房里给两位厨子打下手的墩子。

    才几分过去,马车便停到了百味楼门口。

    马车停住,那郝老板就便在门口站着相迎。

    现在这午饭时候已经过去了,店里也再没有多少客人。

    的确是谈话的好时候。

    只一两个月不见,这郝老板还是跟过去一样,就算生意艰难,眉间还是有一股稳稳沉着之气。

    秦墨也主动出手相邀他,便一起去了二楼。

    碧纱橱内,那席地而坐的桌案两面,才是谈事情的好去处。

    坐下之后,秦墨一伸手,才发现今日出门竟没有带念儿,那掺茶一类的事儿还是得自己做了。

    ‘哗哗’的茶水往杯子里一注,热气冒了上来,秦墨才稍拂袖将热茶递到唇边喝了一口

    “郝大哥的精气神倒是跟过去一点没变,这样处变不惊的人,在这县城里,还是少见…!”

    这郝老板便接着秦墨的茶壶,自己接手过来,也给自己倒了一杯

    笑了下。

    “世事无常,忧心又有何益—!”

    秦墨便坐定,捧着那杯热茶慢慢的喝。

    “那么,今日,郝大哥是下定决心,跟我合作了么。!”

    对面的那郝老板今日穿着一身棕色的万福花纹长衫,里面着青灰色葛布长袍,才将近而立之年的男人眉间一抹精气。这种气度还是很不错的。

    “你提议的那条件事后我也反复想过,三七分成,实在是太少,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全家就靠这间酒楼过活,如果全转给你,我割舍不下,所以,咱们各退一步,酒楼里需要采办的菜,肉,人工成本,我愿意跟你对摊一半,你出这房子,然后,我们四六分,你六我四,你占大头如何。!”

    说完,这男人的眼便直直的看秦墨,眼底墨黑。

    而秦墨,也凝神半晌,脑袋里飞快的将刚才这男人提出的条件快速的运转一遍。

    想到他曾经在自己穷困的时候,善意的拉了自己一把。

    “行——!”

    秦墨便手指敲桌,一口应承下来。

    “你去找这房子的主人,然后我出钱将它买下来,以后这酒楼的管理运营,我们协商着进行…!”

    “协商?!”没想到,当秦墨说这句话时,这郝老板却捧着一杯茶水笑了出来。

    “你买这间酒楼,我想你是心里早就有想法了吧,就算今日我不去找你,有朝一日,你也会经营出来一个和我一模一样规模的酒楼,到时候,我的酒楼,还争不过你,你心里是有这样的打算和自信吧。!”

    这郝老板站起来,徒步走到这碧纱橱内墙上的一副山水画,眼却落到那副画上细细的观摩了起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