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小狗首先冲进去,到处嗅味道,还站起来,把前爪搭在床的边缘,好奇地观看一名熟睡中的中年女子的脸。 住在这里的好像是一家三口,一位中年男胖子,一位中年女胖子,还有一名十六七岁的胖少年。 崔秀成:“我们怎么分配供血者?” 宁小梦:“我喝小胖子的血,你喝打呼噜的男胖子,我老公喝女胖子的血。”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男胖子的血显然质量最差劲,这家伙身上散发出难闻的烟味,是个老烟枪,并且酒精摄取过量,还散发出大蒜味。 然后,各就各位,把输液管的针头插进供血者的静脉当中,排出空气,然后开始享用新鲜的热血。 宁小梦寻思,小胖子这么肥,体重估计超过八十公斤,喝掉四百毫升血估计没事。 一不小心,喝得过量了,可能喝了四百六十毫升左右。 当她发觉小胖子的脸色已经有些不对劲。血压也不太正常的时候,赶紧停下来拔了针头,用酒精棉球消毒。 这娃不会死,只是需要休养一段时间。 喝过血之后,宁小梦心情好极了,抱起小狗亲了又亲,然后让小狗去舔小胖子胳膊上的针眼处溢出的血。 潘无道:“这样并不能让供血者的针眼痊愈,必须得你自己动手。” 宁小梦:“血已经止住了,没事的,他不可能怀疑到咱们身上,再说了,如果咱们的棉花糖对人血有兴趣的话,就应该让它喝。” 潘无道:“这样好吗?” 宁小梦:“没什么不好,你看它挺喜欢的。” 崔秀成抹着嘴唇走过来,表情有点沮丧:“那个大胖子有严重的糖尿病,血的味道非常差劲,里面有多种奇怪的成分,这说明他平时吃许多的药,并且抽烟太多,还喜欢吃辣椒。” 宁小梦:“哇,好厉害,这样都能够品尝出来。” 崔秀成:“我从前对于血的口味进行过认真细致的研究,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致力于研究把各种调味品与人血接合起来,体验不同的风味,往人血里加入胡椒,料酒,醋,酱油,八角粉和草果粉,花椒,十三香,酸酸草,咖喱,芥末,中药,如此等等,最终我发现,纯天然无污染的人血味道最好。”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