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临刑悔怒啖母血-《法律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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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钱杀人?”李玉敏的脸马上就变了。

    她一把拉住张礼明进到两人的屋子里,说“咱孩子昨天晚上出去了那么长时间,这事别和他有关啊?”

    张礼明说:“你别瞎联系,咱那个小子敢偷东西,他怎么敢杀人呢?”

    李玉敏说:“你去看看吧,他今天一天没出屋。昨天夜里回来还自己洗了衣服。这事八成和他有关。”

    张礼明吓了一跳,拉着李玉敏就进到长日的房间。长日睡在床上,用毯子紧紧地蒙在头上。地上扔了一堆啤酒瓶,还有一地的烟头。

    张礼明把毯子掀开,见长日双眼通红,满身酒气。他看着爸爸妈妈,几乎没有反应。

    张礼明问道:“儿子,你怎么了?”

    长日没有回答。李玉敏急了,问道:“儿子,你告诉妈。那事是不是你干的?”

    长日一下子从床上爬起来,拉着张礼明和李玉敏的手说:“爸、妈,你们救我。我也是没有办法。我偷完钱往外走,老刘头发现了,他认出了我,我怕他报警,就把他捅了他几刀。”

    张礼明和李玉敏一下子坐在地上,谁也说不出话来。

    正在这时,身后突然发出一声巨响,房门被人用力踹开了,冲进来几名警察,把长日一下子按在地上,用铐子把他拷住了。

    一名警察拿出一纸文书,宣布道:“张长日,你涉嫌抢劫杀人犯罪,经东山市公安局长批准,现在对你刑事拘留。你签字吧。”

    一个警察把长日从床上拉起来,递给他一枝笔,张长日颤抖着双手,在拘留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李玉敏“哇!”一声大哭起来。她拉住长日的手说:“儿啊,你干什么不好,怎么敢去杀人呢?你不知道杀人要偿命吗?”

    警察带长日出去的时候,长日声嘶力竭地喊着:“爸爸、妈妈,救救我啊。”

    几个月以后,法院通知张礼明和李玉敏:“张长日因杀人犯罪,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明天将要对他执行死刑。今天下午13时,家属可以对他会见。”

    下午,在市看守所的会见室里,李玉敏和张礼明见到了戴着手铐和脚镣的张长日。

    在批准会见的十几分钟里,父子、母子几乎无话可说,三个人只是流泪。

    狱警提示:“会见还有5分钟了,有什么事情赶紧交待。”

    李玉敏把手伸进了铁栅栏里,拉着张长日的手说:“孩子,妈对不起你啊。”

    张长日突然抓起李玉敏手,伸进了自己的嘴里狠狠地咬下去。

    “啊!”李玉敏疼痛难忍,大声喊叫起来。

    几名狱警冲上去,把张长日的嘴用力掰开,李玉敏的手指已经被咬断了,血肉一片模糊。

    李玉敏忍痛问道:“儿子,你为什么咬我?”

    张长日用戴手铐的双手擦了一下滴着鲜血的嘴角,说:“妈,我在第一次偷东西的时候,就得到了你的表扬。从小学偷东西,你每次对我都是鼓励。要不是你从小教我偷东西,我也不会走到今天。你生了我,我应该报答你,你对我的教育我也只能用血的教训来感谢你。”

    狱警把张长日带走了。张礼明扶着痛哭的妻子往外走,夫妻俩没有任何话可说,他们迈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监狱。

    《墨子·所染》篇记载:子墨子言,见染丝者而叹曰:“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所人者变,其色亦变。五人必,而已则为五色矣。故染不可不慎也。”

    非独染丝然也,国亦有染。

    这篇文章说:墨子看见人染丝,感叹地说:“把雪白的蚕丝放入青色的染缸,就变成了青色;放入黄色的染缸,就变成黄色。染料的颜色变了,蚕丝的颜色也随着改变。把蚕丝染了五次,它的颜色也随着改变了五次。因此,染丝的时候,不能不小心谨慎呵!”

    不仅仅染丝如此,做人治国也是同样的道理啊!

    中国有句成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概就是源于此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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