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眼前都是他,都是他的粗眉,半眯的眼,修长笔挺的宽肩窄背。还有缓缓俯下对上她眼眸的身子...... 为什么这一刻,她的心是疼的,那么的疼? “胭脂,我不能保证天天让你笑,但是,我能保证每天,每天,都不让你哭。” 林可思拿过胭脂的纤细柔软的小手,她的手型很美,真称得上是柔弱无骨,有时候捏在手里就像一小捏柔软的面团,手背白腻腻的看不见青色的血管,关节处还有五个圆圆的小坑儿。 胭脂没有反抗,没有像以往跟触了电门似得嗖地缩回手。 她任他捏着,身子克制着内心的挣扎,颤抖。 这一次,她真的要放开过往。 这一次所有关于那个男人的山盟海誓,芸雨缠绵,都将是过眼云烟。 殷斐,到底是你辜负了我,还是我辜负了你? 到底是在错的时间认识对的你,还是在对的时间认识了错的你? 一切,都不重要了,都,随风而逝了。 泪眼模糊中,林可思已经把那个闪亮的指环,套在了胭脂的手上。 白嫩的纤细的修长的左手,无名指。 周围的围观的人发出劈啪的掌声。 有一对儿小青年还因此受刺激生了气,女孩子埋怨当初他们的恋爱求婚没有这样刺激热烈罗曼蒂克。 林可思也握着胭脂的小手站起来。 如释重负,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一刻他竟然想到了那个男人。 殷斐! 你,要为你的狂傲,挑衅付出代价。 我和你的战争,才刚刚开始! 当晚,林可思抱着小馒头和胭脂来到附大一院。 林瑾的情况稍微有点好转,摘掉了氧气罩。在护工的照顾下在吃水果。 林可思抱着小馒头走进来时,林瑾手里刚用小钢叉叉上的一块苹果啪嗒掉在地上。 林可思手里抱着的孩子,小男孩,他早就听说了,这两年,温哥华的侄子侄媳妇儿已经和他说过了千万回。 一开始他们都以为是林可思的。都以为林可思和胭脂两个年轻人未婚先孕,然后担心在国内的风言风语所以去温哥华保胎,生子。 当时林瑾听到侄子说时,一张老脸都乐出了天花。 但是,如果孩子真是林可思的,为什么胭脂带着孩子在温哥华迟迟不回来?不完婚?不给孩子一个法定的家? 这些都不合常理。 渐渐的,林瑾开始怀疑,胭脂的孩子的种属于问题。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