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不过,你既然这么说了,辣么,看在林梦瑶的面子上,我是应该表示一下下滴。 “林晨星,本来你要‘弄’残我,还要强夺我手上的天鱼餐厅400万大洋的股份,我是应该杀了你的,念在你毕竟是林梦瑶亲生的叔叔,而且,我也是‘胸’前飘扬过红领巾的好人,今天,我就放过你。” 梦忆说出这句话时,林晨星的脸上,马上就‘露’出侥幸之‘色’,他甚至还暗暗感谢林梦瑶这个侄‘女’,自己酱紫往死里整梦忆,他看在你的面子上,竟然会放过我! “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不造你有木有听过一句话?” 可是,不到下一秒,梦忆接下来的话,却让林晨星不明觉厉。 “听过神马话?”林晨星果然就不明觉厉。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梦忆狗眼一闪。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句话,我听过啊!可是,你对我说这句话,是几个意思? 等等,我的其人之道就是‘弄’残梦忆的‘腿’,然后,梦忆他要还治其人之身,辣么,他不是就要‘弄’残我的‘腿’了? 天呀,不要啊,我不要成为残废啊!百宝阁集团是不容许一个残废之人当副总裁的! 到时,被残废的我,我的副总裁的位置,肯定是会被撸掉的啊!天呀,到时,我一无知识,二无经验,三又好‘色’好吃懒做,离开了百宝阁这根大树,我又能做些神马呢? 我能去讨饭吗?就凭我这一身膘去讨饭?估‘摸’着一分钱也讨不到,还有可能饿死在街头,还有可能会被其他的乞丐以抢地盘为由,被打到生活不能自理啊,然后,再次饿死在街道! 不要啊,梦忆,我给你跪下了,你就放过我吧!我对着包厢上的电灯发誓,我再也不找你的麻烦了!我要再找你的麻烦,我就是小狗,吃翔的小狗!汪汪! 林晨星的内心,疯狗的咆哮了起来,只是,还没有等他的话咆哮出口,梦忆动了,他动了。 “咔嚓!”梦忆果断抬起狗‘腿’,一脚就踩了下去。 “啊!”断了,林晨星只觉得他的小‘腿’是痛到不要不要的,肯定是断了,而且,还有可能是粉碎‘性’的那种,永远不可能恢复的断了,他不由得发出一声痛彻心扉的惨嚎! 辣么,废了林晨星一条‘腿’的梦忆,他会受到肿么样的惩罚呢? 本书来自l/33/33651/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