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然而,冯远山这一次打狼,却从狼嘴里抢出来一个女娃娃,现的时候,腿上已经咬了一口,没救了,但是孩子一直在哭,还挺精神的。 看到那个青黑色的胎记,冯远山就知道这个孩子为什么被抛弃,之后想了许久,觉得今天会遇到这头狼,可能也是因为孩子的哭声把狼从山洞里面引了出来。 都是缘分。 缘分就让他把她抱回家了,爹叫远山,哥哥叫云峰,妹妹就取名叫昭雪了,一家人都和山林子脱不开关系。 然而养一个孩子,说简单不简单,说难它也没那么难,混着混着,这个女娃娃就十八岁了。 十八岁了。 在天珑,十八岁还嫁不出去的,那绝对就是大龄妇女了,一家人愁的不行。 想想也是,连蓉才**岁就着急把自己贴出去,更何况这个冯昭雪都十**了,眼看着要烂在家里,也不能不为她筹备婚事的问题。 脸上一大块黑胎记,腿还瘸,再加上冯远山在前几年因为打猎不幸受伤感染就去世了,现在家里也不是什么富裕的,要没有冯云峰支撑着,那就是孤儿寡母,所以也拿不出大笔的陪嫁……这样的情况算起来,她还真就没有什么嫁出去的机会。 对了,这个冯氏还有一个小儿子叫冯立飞,常年不回家,但一回家就酗酒,貌似还有赌瘾,总偷钱去赌博,一家人和他都算是操碎了心。 是个很有趣的家庭,也难怪这个老太太能狠狠心把自己女儿嫁出去。 其实放在家里不算是什么养尊处优,嫁出去了,反倒是能够相对的两家都松快一些。 最重要的是,这个身子和连蓉的差距在于,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过去的记忆,别人说什么的时候,偶尔会蹦出来一点点关联记忆的画面。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连蓉是勾魂使给我的身子,为了让我‘全新’特地消除了记忆,然而这个是我自己找的身子,所以什么都没有做过,才会有一些记忆。 记忆里,有个老太太,摇晃着手绢嘲笑:“真娶了她呀,也不知道会不会把那恶心的胎记传染给娃儿呢!不能要不能要!” 再说这门亲事,孙秀才,原名我不知道是什么,我就说说他的条件——已婚丧偶,年四十六,带一个儿子,为治疗亡妻,把家里钱都花光了,如今是患了咳喘没办法照顾儿子,才迫不得已想要娶个二房替他照顾孩子。 尼玛……这条件!说实话,要是我,我也有死的心! 就算是十八岁吧,怎么说也是如花似玉的年纪,配个大了快三十岁的老头子…… 唉。 就连我每天用着这个身子我都闹心……想的多半是我什么时候能回到连蓉的身子里去,我还可不可能回去?我……会不会一辈子就这样又哑又瘸,还带着恶心的大胎记……? 天呐,真是不如不活。 每天处于这种压抑之中,但随着我的身子越的好了起来之后,这门亲事还是来了。 当我看到一个胡子邋遢的穿着月牙色绣着文竹袍子的男人提着四坨‘礼物’到我们家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就是我那个被许配的夫君了。 长得……算了还是不说,一个字丑,两个字黑瘦,还穿一套白的……太不会搭配了。 “拜见岳母大人。” 第(2/3)页